什么是合同現貨外匯交易?

合同現貨外匯交易,又稱外匯保證金交易、基金交易、虛假交易,是指投資者和專門從事外匯交易的金融公司(銀行、交易商或經紀人)簽訂委托外匯交易合同,支付一定比例(一般不超過10%)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一定的融資倍數買賣10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美元的外匯
因此,這種合同形式的交易只是對某一外匯價格的書面或口頭承諾,然后等待價格上漲或下跌,然后結算交易,從價差的變化中獲得利潤,當然,也承擔損失的風險
由于這種投資所需的資金可多可少,近年來吸引了眾多投資者的參與
外匯投資以合同形式出現,其主要優勢在于節省投資金額
以合同形式買賣外匯,投資金額一般不高于合同金額的5%,但利潤或損失按整個合同金額計算
外匯合同的金額是根據外幣的類型來確定的
具體來說,每份合同的金額分別為1250 外匯賺錢返傭00日元、62500英鎊、125000歐元和125000瑞士法郎
每份合同的價值約為10萬美元
每種貨幣的每個合同金額不能根據投資者的要求改變
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定金或保證金,買賣幾個或幾十個合同
一般來說,投資者可以用1000美元的保證金買賣合同
當外幣上漲或下跌時,投資者的利潤和損失按合同金額計算,即10萬美元
有人認為,以合同形式買賣外匯比實際買賣風險更大,但仔細比較兩者并不難看出差異
詳見下表
假設:1美元兌換135.00日元時購買日元 實買實賣保證金形式rumen8.com-入門吧是最好的入門信息網站 購買12、500、00日元需要US$92、592.59US$1000.000 如果日元匯率上升100點, 680.00美元的利潤US$680.00美元 盈利率680/92,592.59=7.34\u000680/1000=68% 如果日元匯率下跌100點, US$680.00美元680.00美元 虧損率680/92,592.59=7.34\u000680/1000=68% 從上表可以發現,實際買賣與保證金形式的買賣在盈虧金額上是完全相同的,不同的是,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數量存在差距
實際買賣需要9萬多美元才能買賣1.2萬5萬日元,而保證金只需要1000美元,兩者之間的投資金額相差90多倍
因此,投資者采用合同形式,投入小,產出多,更適合公眾投資,可以用較小的資金獲得更多的利潤
然而,以保證金形式買賣外匯應特別注意的問題是,由于保證金金額小,但實際資金非常大,外匯價格每日波動非常大,如果投資者判斷外匯趨勢錯誤,很容易導致保證金全軍覆沒
以上表為例,同樣是100點的損失,投資者的1000美元損失了680美元
如果日元繼續貶值,投資者沒有及時采取措施,不僅會損失所有保證金,還會增加投資
因此,高回報和高風險是平等的,但如果投資者方法得當,風險是可以管理和控制的
在合同現貨外匯交易中,投資者也可能獲得可觀的利息收入
合同現貨外匯的計息方法不是基于投資者的實際投資金額,而是基于合同金額
比如投資者投資1萬美元作為保證金,共購買5份合同的英鎊,那么利息的計算不是按照投資者投資的1萬美元計算,而是按照5份合同的英鎊總值計算,即英鎊的合同價值乘以合同數量(62500英鎊*5),這樣利息收入就可觀了
當然,如果匯率不漲反跌,那么投資者雖然拿到了利息,卻抵擋不住價格變化的損失
財利兼收并不意味著買賣任何一種外幣都有利息可收
只有買高息外幣才有利息收入
賣高息外幣不僅沒有利息收入,投資者還必須支付利息
由于不同國家的利息經常調整,不同貨幣的利息在不同時期的支付或收取是不同的
投資者應以從事外幣交易的交易員公布的利息收取標準為依據
利息有兩種計算公式,一種是直接定價的外幣,如日元、瑞士法郎等,另一種是間接定價的外幣,如歐元、英鎊、澳元等
日元和瑞士法郎的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合同金額*1/入市價*利率*天數/360*合同 歐元和英鎊的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合同金額*入市價*利率*天數/360*合同 合同現貨外匯交易的方法可以低價買入,價格上漲后再賣出,也可以高價賣出,價格下跌后再買入
外匯價格總是在波浪中上漲或下跌
這種既可以先買又可以先賣的方法,不僅可以在上漲的市場中獲利,還可以在下跌的情況下賺錢
如果投資者能靈活運用這種方法,無論是升市還是跌市,都可以左右逢源
那么,投資者如何計算合同現貨外匯交易的損益呢?主要有三個因素需要考慮
www.rumen8com-入門吧-入門信息大全 首先要考慮外匯匯率的變化
投資者從匯率波動中賺錢可以說是合同現貨外匯投資獲利的主要途徑
利潤或損失的數量是根據點數計算的
所謂點數,其實就是匯率
比如1美元兌換130.25日元,130.25日元可以說是13025點
當日元跌至131.25時,即下跌100點
日元在這個價格上,每一點代表6.8美元
日元、英鎊、瑞士法郎等貨幣的每一點都代表著不同的價值
在合同現貨外匯交易中,利潤越多,損失越少,損失越少
例如,投資者以1.6萬美元的價格購買合同的英鎊
當英鎊上升到1.7萬美元時,投資者出售合同,即1000英鎊,利潤高達6250美元
另一位投資者在1.700時購買英鎊,當英鎊下降到1.6900時,他立即拋棄了合同
然后,他只損失了100分,即625美元
當然,利潤和損失的數量與利潤和損失成正比
其次,要考慮利息的支出和收入
本文描述了先買高息外幣會得到一定的利息,但先賣高息外幣會支付一定的利息
如果是短期投資,比如當天交易結束,或者一兩天內結束,就不用考慮利息支出和收益,因為一兩天的利息支出和收益很少,對利潤或虧損影響不大
對于中長期投資者來說,利息問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環節
例如,當投資者以1.7萬的價格出售英鎊時,一個月后,英鎊的價格仍處于這個位置
如果按照賣英鎊支付8%的利息計算,每月利息支付高達750美元
這也是一大筆支出
從目前普通居民投資的情況來看,很多投資者對利息收入看得比較多,而忽略了外幣的走勢,所以都喜歡買高息外幣,導致損失少
比如英鎊下跌的時候,投資者買了英鎊
即使一份合同每月收息450美元,英鎊也會在一個月內下跌500點,損失3125美元
利息收入無法彌補英鎊下跌造成的損失
因此,投資者應該把外匯匯率的趨勢放在第一位,把利息的收支放在第二位
最后,要考慮手續費的支出
投資者通過金融公司買賣合同外匯
因此,投資者應該將這部分費用計算成成本
金融公司收取的費用是根據投資者買賣合同的數量,而不是根 外匯開戶返傭據利潤或損失的數量
因此,這是一個固定的數量
rumen8.com-入門吧收集整理入門資料 以上三個方面構成了計算合同現貨外匯利潤和損失的計算方法
rumen8.com-入門吧是最好的入門信息網站 日元、瑞士法郎的損益計算公式如下: 合同金額*(1/賣出價-1/買入價*合同數-手續費利息rumen8.com-入門吧,投資者入門的好幫手 歐元和英鎊的損益計算公式如下: 合同金額*(賣出價-買入價*合同數-手續費/-利息 外匯保證金交易作為一種投資工具,在歐洲、美國、日本、香港、臺灣等國家和地區是合法的
交易員和交易行為受到政府的監督
外匯按金交易是什么? 外匯按金交易是指金融機構與投資者之間的長期外匯交易方式
在交易過程中,交易者只付出1%~10%按金(保證金),可進行100%按金%額度的交易
20世紀80年代,這種外匯交易方式產生于倫敦,然后流入香港
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的一些個人和機構參與了這種交易
外匯按金交易除了實行與期貨交易相同的保證金制度外,還具有與期貨交易不同的特點:一是外匯按金交易中場無形、不固定,直接在客戶與銀行之間進行,中間沒有交易所等中介機構;二是外匯按金交易未到期日.交易者可以無限期持有頭寸;第三,外匯按金交易市場規模巨大,參與者眾多;第四,外匯按金交易貨幣豐富,所有可兌換貨幣均可作為交易品種;第五,外匯按金的交易時間為24小時不間斷;第六,外匯按金交易應計算各種貨幣之間的利率差異,金融機構必須向容戶支付或從容戶按金中扣除
以下是外匯按金交易過程的實例
客戶存入10萬美元委托銀行按金交易,銀行規定保證金比例為10萬美元%(這意味著客戶的最大交易額度為100萬美元〕
1月10日,客戶與銀行進行了美元/德國馬克的按金交易,客戶以1美元兌換1美元.7740馬克的價格 外匯返傭平臺賣出100萬美元,買入17740馬克.4萬馬克
第二天,客戶以1美元兌換1美元.773馬克的匯價賣給銀行177.4萬馬克買回l000564美元
該客戶實 Xm返傭網現了564美元的利潤[即(1000564-1萬)
如果當時美元年利率高于德國馬克利率1個百分點,那么A客戶的利潤需要扣除利息差額(具體金額為100萬x0.01/365=27.4美元)
由于該客戶實際只支付了1萬美元的保證金,因此該交易的實際年收益率為1950%(564-27.4)/10000x365)
基金交易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杠桿交易工具
從自身特點來看,風險主要來自三個方面: (1)高杠桿
由于按金交易的參與者只支付一小部分保證金,外匯價格的正常波動被放大了幾倍甚至幾十倍,這種高風險的回報和損失是驚人的
(2)外匯市場頻繁波動的背景
國際外匯市場日成交額可達1萬億美元以上
許多國際金融機構和基金參與其中
各國經濟政策隨時變化,各種突發因素時有發生
這些都可能成為匯率大幅波動的原因
(2)監控難度
無論是交易者還是市場監管,在參與基金交易后,我們都充分認識到風險監控的難度
由于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匯率的大幅波動
客戶經常遭受巨大損失
雖然有交易者自己的原因,但董的很多問題都來自于松散的市場結構
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香港證監會制定了《按金外匯交易條例》及相關規定,可以認為是迄今為止比較完整的規章制度
rumen8.com-入門吧是最好的入門信息網站 早在1994年11月,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就聯合下發了《關于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表明中國政府管理機構禁止在中國從事外匯按金交易